我市旅游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推进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旅游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检函〔2015〕11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近日,市发改委开始对我市4A级以上景区,旅行社,及其景区内和景区周边的购物、餐饮、住宿、停车场、娱乐等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区县发改部门对辖区内旅游行业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此次旅游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景区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检查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此外,此次专项检查将抽查旅游购物、餐饮等价格行为,通过对景区及周边的餐饮、住宿、购物等环节的经营者的明码标价等价格行为进行随机抽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通过向经营者发放各类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解释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解答各种价格政策咨询、听取有效的意见建议等形式,采取宣传、提醒、告诫等有效手段,及时发现检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求被查单位迅速做出整改,确保此次旅游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