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管理公司可申请参加项目管理单位名录库,经考核评定合格后承担代建任务。
一、申请人报名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注明“工程项目管理”;
(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咨询等其中甲级(一级)一个和乙级(二级)资质一个及以上;
(四)在省住建厅取得《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五)企业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合格证》;
(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合格证》;
(七)代建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有不少于15人取得《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合格证》;
企业负责人和专职技术负责人均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咨询工作经历;
建筑、安装、设备材料、工艺、工程造价、财务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必须配套,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八)近3年来,承担过1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及项目后评估等资料);
(九)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体系,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十)、企业近3年内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或各种处罚;
(十一)省外企业须具备以上1-10条规定,并已在省住建厅办理备案登记。
二、第一批入库单位数量:15家。
三、报名时应携带证件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出示第一条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及项目后评估等资料)。
2.申请人对自己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如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拒绝其报名申请,并将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四、考核评定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入库条件组织考核评定,合格者选优入选名录库。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雅安市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十楼建管科。
3.联系电话:0835-2223800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