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发改委起草形成《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17年12月25日由市委办、市政府办以雅委发〔2017〕29号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创新是指导“十三五”的五大发展理念之首。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赓即,省委、省政府安排省科技厅负责起草贯彻落实意见。8月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19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8月10日,省政府副省长、市委书记叶壮同志批示:请市委常委、副市长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请市发改委会同经信委、科知局研究提出我市贯彻意见上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发改委起草形成《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起草依据与过程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以下重要文件:《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19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5〕39号);《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6〕28号)等。
在起草《实施意见》过程中,市发改委主动征集市经信委、市科知局的意见建议。初稿形成后,再主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9月5日,按照兰开驰同志批示精神,市委常委、副市长白云召集市级相关部门,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实施意见》。市发改委根据会议精神,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实施意见》(送审稿)通过廉洁性、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参照省上实施意见的谋篇布局,《实施意见》(送审稿)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强调要以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基本原则基本参照省上实施意见。参照省上,提出2020年、2030年、2050年3个阶段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参照省上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从深化军民融合、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创新主体、优化创新布局、建设创新平台、推进开放创新、加速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金融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10个方面提出了10大主要任务,对省上实施意见提出的10大主要任务的内容进行全覆盖。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参照省上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提出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突出创新导向的评价制度,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推进,严格遵守、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法规4条保障措施。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形成职责明晰、积极有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要细化分工协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深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方案;要强化监测评价,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创新驱动发展的最新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四、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制定,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之一,它在结合雅安实际的基础上,对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部署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工作安排,是我市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