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在切实落实政府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让健康中国建设更具活力。
2016年,按照国家、省部署,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6〕55号);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4号),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和政府办医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优势补齐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提供了政策支撑。我市将此项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任务,先后出台《“健康雅安2030”规划纲要》(雅委发〔2017〕17号)《雅安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实施意见》(雅府发〔2017〕2号)《雅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雅府发〔2017〕18号)等文件,均将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特结合雅安市情制定我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
二、有关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4号)、《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雅安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雅委发〔2017〕17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雅安市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的批复》(雅府函〔2016〕357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6〕55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府发〔2017〕2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雅府发〔2017〕18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办发〔2017〕40号)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拓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扩大行业开放、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强组织实施六个部分,共二十五条。具体为: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三条。其中:“指导思想”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最新工作部署与要求,强调了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底线、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等有关要求;“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协调推进,需求引领、提升质量,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严格监管、有序发展”四个方面抓好落实;在“发展目标”上,结合市第四次党代会、“十三五”规划及《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6〕55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到2020年,全市社会力量办医基础能力明显增强,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市总量的25%以上,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床位数不低于1.5张等目标任务,并对社会力量办医在我市建设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川西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及创建国家健康城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出要求。
第二部分“拓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向社会力量办医指明了“七条路”,即全科医疗、专科医疗、中医药、前沿医疗、个性化就医、多业态融合和特色康养服务产业集聚区等七个类别的服务领域,都是社会办医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大有作为的空间。我市在深入研究国家、省文件和有关政策基础上,对这七个服务领域分别细化了具体内容,如:全科医疗服务中,增加医联体对社会办医机构的支持,同时利用社会办医优势,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专科医疗服务中,重点支持我市社会办医机构举办二级以上妇儿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业态;中医药服务中,做强“雅药”这张特色名片,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县(区)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打造中医药药膳餐饮连锁企业,积极扶持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国药基地”、三九医药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等;多业态融合服务中,强化“医养结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结合建设汉源阳光康养休闲旅游区和森林康养休闲旅游区,支持南部片区、西北片区发展“候鸟式”“度假式”等医养融合服务,围绕生态要素建设养老项目,培养雅安特色康旅融合发展业态,促进体育与医疗融合等;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方面,要求各县(区)将社会力量办医纳入规划,着力打造大兴医养核心区、雅安国家中药材种植基地文化产业园区等一批特色鲜明的重点产业集聚区,推动健康服务产业规模经营、集聚发展。
第三部分“扩大行业开放”取消了多种限制,通过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促进投资与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为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留出充足空间。如:按照全市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清理撤销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各地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增减审批条件;社会办医与政府办医可携手并进,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但严禁成立非独立性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公立医疗机构名称,等等。
第四部分为相关支持政策。为将鼓励社会力量办医落到实处,《实施方案》从人力资源保障、保险支持政策、医药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应用、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和用地保障等五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其中促进医师多点执业、完善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等是我市重点关注和细化的内容。
第五部分“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为社会办医准入门槛降低后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任何扰乱市场秩序、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都将是政府监管主体严厉打击的对象。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行为,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监管;贯彻实施《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通过完善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医德医风、诚信服务、医疗等级评审等方面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标准;推进“三医”政府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行为的全面动态精准监管。
第六部分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进行了安排。包括各县(区)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加强方案落实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等,同时鼓励各地发扬首创精神,敢于探索创新,积极创造积累经验,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