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玥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招标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试点的建议》(第0503019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均提出了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依法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等方面的自主权,要求任何单位不得设定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招标文件审查等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要求监督部门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
因此,雅安市发展改革委为持续优化我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3年版)》,于2023年12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对招标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试点的通知》(雅发改法规〔2023〕16号),要求全市相关县(区)、市级国有平台公司在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对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新挂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内部审查机构开展具体审查工作,形成《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必要时,招标人还可以征求法律顾问或聘请第三方、专家等对招标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纳入试点范围内项目的招标文件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存在违法违规条款、招标行为不规范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加大随机抽查频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违规违纪违法线索送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
该文件正式印发之前,多次向省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和相关企业征求意见。文件正式印发后,同时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相关试点工作已逐步开展。下一步,我委也拟建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发布的招标公告信息下,增加用户不需登录即可直接查看相关项目公平竞争审查表的功能,进一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