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对通行四川省高速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对通行四川省高速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发改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对通行四川省高速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对通行四川省高速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 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