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改革系统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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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雅安市纠风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雅市纠办〔20121号)以及《关于开展2012治乱纠风维护民利专项治理方案》(雅市纠办〔2012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对象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市发改委列入雅安市具有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对象之一。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要求,2012年度发展改革系统评议对象为市发改委各科室、委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发改委接受市纠风办的工作考核。

四、评议内容

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要结合发展改革系统自身特点,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及纠风工作的目标任务,有所侧重、扎实有效地开展评议工作,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1.依法履职方面。是否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是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授权办理,在执行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过程中,是否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工作职责,做到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有无失职缺位、以罚代管、违规执法等问题。了解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有无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许可行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公正执法方面。在执行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过程中,是否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裁量不公等现象。

3.文明执法方面。是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意识,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形象不端、推诿扯皮的现象。

4.信息公开方面。查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落实情况,看是否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政策规划制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推行政务公开,是否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标准、程序和形式,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有无政策不公开,过程不透明、告知不到位等现象。

5.清正廉洁方面。查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情况,看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正确行使审批权力,有无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

五、评议步骤

今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至11月结束,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

1.动员部署。为加强对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发改委成立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雅安市发展改革系统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系统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负责委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区)发改局要按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2.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市发改委设立监督评议电话:0835-2822427,征求意见信箱:yafgwzj1979@163.com,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服务承诺。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设立“雅安市发展改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页面,开辟相应专栏。各县(区)发改局要对外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向市发改委报送联络员的姓名、固定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8月底)。

1.广泛征求意见。市、县(区)发改部门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开通网上评议通道,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及邮箱、设点接受投诉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发展改革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利用多种渠道,让部门领导直接与群众对话,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归类,分析原因,逐一处理。

2.开展自查自纠。市、县(区)发改部门要针对评议内容和收集到的意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整理,在自查过程中,做到边查边改、边查边纠。各县区发改局务必于815前将评议总结情况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形成发展改革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果上报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将分期分批反馈本系统的政风行风问题,要求行风整改责任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同时,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群众,察民情,知民意,督促惠民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发改部门要重视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9月-10月底)。

1. 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目标,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在整改落实中,要注意搜集整改材料,建好整改档案(调查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群众回访单等)。

2.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也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区)发改局于105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形成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10月底前报市纠风办。同时,要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在办事程序、政策规定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使评议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市发改委将适时组织行风监督员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并对被评单位整改后的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测评。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规案件,将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及时总结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接受市纠风办的全面考核验收,正确对待考核中提出的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分析原因,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要紧紧围绕“逆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认真负责,上下齐心,内外互动。要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结合部门业务工作做好责任分工;要把民主评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建立常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注重整改,确保实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持纠、评、建并举,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要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着眼于破除制约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构建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四)严肃评议纪律,规范评议行为。各级发改部门要主动接受市(县)纠风办的监督检查。在民主评议期间,严禁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影响和更改评议结果。对违反评议纪律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民主评议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评议工作开展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低,边评边犯整改不力的部门,影响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评议结果的,将对相应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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