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雅安枢纽站火车站站城一体化站前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雅交建〔2023〕66号)及随文报送的《雅安枢纽站火车站站城一体化站前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雅安枢纽站火车站站城一体化站前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5-511800-04-01-368837。
三、项目业主:雅安交建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改建站前广场,建筑面积8807.76平方米;新建站前一路红线宽度16米,设计长度177.093米;新建雅安大道红线宽度25米,设计长度307.623米;改建站前二路红线宽度25米,设计长度163.19米;改建站前三路红线宽度25米,设计长度212.432米;站前施工配套交通导改:拓宽北外环线人行道长170米,宽6米,新建双向2车道便道长730米,宽6米;站前施工配套管线迁改工程;站前施工配套树木移栽工程。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222.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77.58万元,其他费用4997.31万元,预备费1747.49万元。资金来源为雅安市财政资金。
六、建设地址:雅安市雨城区。
七、建设年限:10个月。
八、招标事项:见审批部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依据项目建设相关规范和标准,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和项目建设资金。
特此批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 |||||||
审批部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 |||||||
项目名称:雅安枢纽站火车站站城一体化站前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2302-511800-04-01-983867 | |||||||
招标事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方式 | |
勘察 | |||||||
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
重要材料 | |||||||
设备 | |||||||
监理 | |||||||
其他 | |||||||
备注 | 该项目勘察(99.82万元)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 770号),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
1、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最近3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能参与投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招标公告,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方式请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法规〔2020〕400号)文件和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应详细规定,招标文件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否则评标无效。 6、招标人应该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承包合同应在事后5个工作日内逐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8、中标候选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9、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省进一步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和本核准要求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