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16号)转发你们,并将市本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清理结果一并予以公布,同时废止相关收费文件,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取消和放开的收费项目
1.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利用收费(取消)
2.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收费(放开)
二、废止的文件
1.《对雅安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定旧机动车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报告〉的批复》(雅价费〔2004〕274号);
2.《雅安市物价局关于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利用收费标准的批复》(雅价费〔2007〕302号);
3.凡到期的“雅价费”或“雅发改收费”字号的试行文件(涉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文件除外)一律失效。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16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