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各县(区)发改局,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16号)转发你们,并将市本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清理结果一并予以公布,同时废止相关收费文件,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取消和放开的收费项目

1.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利用收费(取消)

2.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收费(放开)

二、废止的文件

1.《对雅安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定旧机动车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报告〉的批复》(雅价费〔2004〕274号);

2雅安市物价局关于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利用收费标准的批复》(雅价费〔2007〕302号);

3.凡到期的“雅价费”或“雅发改收费”字号的试行文件(涉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文件除外)一律失效。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16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Copyright 2021 fg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18000017 蜀ICP备19012652号-1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76
联系电话:0835-2223484
主办: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 邮编:625000 电话:0835-2223484(传真) 官方邮箱:yasfz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