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4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71号)
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公布<2014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7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省上文件要求执行。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将属本级定价权限内制定的涉农收费和价格,按省上下发的目录范围制作成公示牌或公示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公示到乡镇、村组,使广大农民及时了解国家的涉农收费政策,从而明明白白交费。
附件 附件 :关于公布《2014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4〕171号)
雅安市发改委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农业局
2014年3月28 日
h/Files/关于公布《2014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