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局: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同意江南同志任职的批复》(雅市纪干〔2015〕15号)的文件精神,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
江 南同志为监察室副主任;
免去
江 南同志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