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同口径增长12%,力争增长14% ——我市正式下达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
为坚定把投资拉动作为推进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扎实推进“项目攻坚年”活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的发展,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下达我市201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于近日正式将2018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和市级有关部门。2018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为:确保完成464亿元,实现同口径增长12%;力争完成472亿元,同口径增长14%;我市预期任务增幅分别高于全省预计增幅2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我市在任务的分解安排上尽量做到既传递压力补2017年欠账,又不“鞭打快牛”挫伤积极性,最大程度调动县(区)积极性,确保能够完成任务;同时,自加压力,由市本级带头争先和“跳起摸高”,通过努力力争能实现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