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务服务 “省内通办”试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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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主管部门: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试运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办事项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国家及省市核准的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等5个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逐步纳入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二、通办流程

(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以“全程网办”方式实现“省内通办”,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发展改革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应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和操作指引服务。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国家及省市核准的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等事项按“异地代收、属地受理”的方式实现“省内通办”。

1.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在线平台申请办理事项,并上传相关材料。审批部门在线辅导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后,无需纸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如需纸质申请材料的,通知申请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各地窗口应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和操作指引服务。

2.收件审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收件地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身份核验,登录在线平台,通过“部门窗口服务—省内通办”查询已上传电子材料信息,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纸质申请材料齐全并与电子材料信息相一致的,及时收件并出具政务服务“省内通办”收件通知书,列明收件明细。

3.材料流转。收件地窗口收件后,须24小时内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政务专递”邮寄省窗口。

4.办理审批。省窗口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邮寄或以电子形式送达申请人,并按照审批服务流程,协调开展审批服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5.结果送达。形成办理结果后,省窗口根据申请人确定的方式进行结果送达,并在办理结果送出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通知方式反馈收件地窗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和经费保障,推动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落地见效。已设立“综窗”或将行政权力移交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的市(州)、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不留死角。

(二)加强督促指导和服务评价。各地窗口不得无理由拒绝申请人递交的“省内通办”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各地“省内通办”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及时优化相关流程;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的“好差评”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改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解读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天府通办”APP、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载体,加大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宣传和引导力度,做好有关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反馈的问题和全省“省内通办”工作最新要求予以调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决定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相关事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张威,028-86705644;技术人员,028-86705545。

 

附件:政务服务“省内通办”收件通知书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务服务“省内通办”收件通知书

                                                         

收件地窗口名称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名称


项目代码


(示例)

收到您申请材料 件。具体如下:

1.

2.

3.

......

 

 

我们需要时间将您提交的申请材料寄送至省窗口进行审查,现在先行收下您的申请材料,后续省窗口将与您联系。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邮寄£  自取£

邮寄地址: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签 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签名或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3份,申请人1份、收件地窗口留存1份、省窗口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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