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生态环境修复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全市廉洁重建脱贫“双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会精神,坚守“六位一体”工作底线,确保廉洁重建、廉洁扶贫。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年度计划安排,2月份联合开展“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生态环境修复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规划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履行招标投标,合同执行,工程变更,项目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建设进度,工程竣工验收以及竣工结算等情况。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项目业主汇报以及现场查看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