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三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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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行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增强新开工项目后劲。

疫情防控期间,除涉密项目外,我市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等申请事项,均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不见面”网上审批办理。同时,落实专人指导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申报、上传电子材料、下载打印批复文件等,保障投资项目在申报、受理、审批和前期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出台水电气临时价格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落实电价补贴支持政策。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企业,从2月5日起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助。二是实施水气价格优惠措施。对餐饮业、住宿业的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按现行价格下调10%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按现行采暖季价格下调10%执行。执行时间从2月抄见水量、气量起至疫情结束。

(三)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开展投资项目复工复产督查。组织专人陪同市级领导前往宝兴县、天全县、荥经县等县区督导检查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情况。走进施工现场,看生产、问经营、查防控,并与企业负责人详细交谈,了解项目情况与建设进度,存在的问题等。要求企业做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保障,强化管理、增强施工力量、倒排工期,全面加快建设进度,强化项目质量监管,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截至2月28日,全市在建500万以上投资项目复工率90.8%;260个市级重点项目复工率96.1%;8个县(区)及经开区县级重点项目复工率均达到80%以上,全市各级重点项目已实现全面复工。二是开展粮油加工企业复工复产督查。组成专项工作组前往雨城区、名山区、石棉县实地检查粮油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交谈,详细了解企业产能恢复、员工返岗、疫情防控等情况。要求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返岗人员疫情排查,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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