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建立四级收费目录清单体系的通知(雅发改收费〔2017〕5号)
各县(区)发改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四级收费目录清单体系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7〕15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目录清单制度,务必于2017年3月份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县级目录清单的制定和公示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及目录清单报送至市发改委。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四级收费目录清
单体系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7〕156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