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雅安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加强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以下简称“两节”)相邻,将出现居民出行和消费高峰,为维护双节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系统认真安排落实了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节日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组17组,出动检查人次98人次,检查、巡查经营者数量450家,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加强对商贸零售行业价格的监管

由于“双节”期间副食品消费量增多,我委在节日期间加强了对副食品市场价格动态的监测,经监测数据显示,粮油、肉、禽、蛋等食品价格较节前持平,103日蔬菜价格较节前有小幅上涨,节日后期价格有所回落。

节前我委根据国家、省上安排派出检查人员深入城区内各大超市、批发市场、部分零售网点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商家是否依法明码标价;标示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对销售月饼的商家重点检查所销售的月饼是否存在采取过度奢华包装、搭售贵重物品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向经营者认真地宣传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政策,实行价格自律,诚信经营。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执行情况较好,能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标价,但个别经营者仍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我们已责令其立即改正。经营者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价格政策,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通过市场巡查来看,整个市场货源供应丰富,商品种类繁多,市场商品价格平稳有序,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规范宾馆、交通等行业价格秩序

  检查人员对城区内各大宾馆及部分商务酒店房价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各宾馆酒店落实明码标价情况较好,检查人员告诫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如黄金周期间房价不打折恢复挂牌价,则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引起价格纠纷。

“两节”期间是游客出行高峰,为了维护广大旅客的切身利益,及时制止趁“两节”之机哄抬票价欺诈乘客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委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派出检查人员对市区内旅游车站、西门车站的交通运输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车票价格的执行和公示工作。两家车站均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票价标准,并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当天的票价。

三、加强停车场收费价格检查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今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大假期间将迎来出行高峰。我委周密部署了对节日期间停车场收费检查的工作方案,拟定了《雅安市发改委关于国庆长假期间交通旅游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派出检查人员重点对市区内停车场收费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加强提醒告诫,对停车价格标示不全及节日期间超过政府指导价临时涨价的停车场立即要求其纠正,节后我们将继续对停车场收费进行回访检查。

  四、加强12358投诉电话的值守

  为畅通“两节”期间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我委安派专人24小时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做到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办结快速。节日期间,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案件23件,主要涉及停车收费、住宿收费、餐饮明码标价等方面,经值班人员的协调和解释均得到了解决,处理结果令消费者满意。         

总体看,今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行动早、准备快、组织严密、检查有力,整个检查工作注重宣传、注重指导规范,真正做到了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实现了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确保了我市整个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的平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营造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Copyright 2021 fg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18000017 蜀ICP备19012652号-1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76
联系电话:0835-2223484
主办: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 邮编:625000 电话:0835-2223484(传真) 官方邮箱:yasfz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