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雅发改收费〔2012〕34号)
雅发改收费〔2012〕34号
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四川省资产评估
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27号)转发给你们,望严格按照省上规定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2〕827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