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通知,放开我省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自来水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城镇(乡)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自来水销售价格放开后,由供水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水资源状况、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等因素,确定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自来水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