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驻川部队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七医院: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驻川部队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9号)转发给你院,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驻川部队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
知》(川发改价格〔2017〕9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9日
关于驻川部队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