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维护党章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中国共产党雅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四次党代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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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黎 明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雅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全市上下打重建“硬仗”、补发展“欠账”,奋力夺取“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重大胜利的五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五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集中精力整饬党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维护民利,坚定不移刷新吏治。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围绕中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全市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

一、坚守政治担当,“两个责任”层层压实

党委带头担责。市委紧紧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自觉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委常委会88次研究部署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议题149个。建立清单明责、带头履责、检查督责、考核问责的责任体系,细化“两个责任”清单,逐级签字背书。市委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职尽责,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约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靠后县(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13人(次)。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市委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3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单位)先后被“一票否决”。

纪委认真履责。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严肃责任追究。认真执行《雅安市党员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的实施意见(试行)》,分层组织开展述责述廉。2014年以来,共有256名市级部门、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接受质询和现场测评,其中大会述责述廉8人。在荥经县、汉源县试行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强化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雅安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2014年以来,全市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37人,通报曝光3期18人。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市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党纪党规刻印于心。深刻剖析原市委班子部分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举办“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廉政讲座23期,打造市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千名干部警示教育”“万名干部家庭助廉”“以案说纪”三大教育活动,全市受教育党员干部10万余人(次),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严肃换届纪律。市委严格执行中央“九严禁”纪律规定和省委“六个坚决查处”要求,鲜明提出“四个严明、十个不准”换届纪律规定。市、县、乡层层签定严守换届纪律责任书,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13806人(次)。市本级组织开展6轮全覆盖换届风气督导,延伸抽查乡(镇)126个,排查风险点314个,发出工作通报和整改通知4期。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市共有38名换届提名和考察人选因廉洁性审查不过关,被坚决“放下”。全市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服务发展重建脱贫攻坚大局,廉洁底线始终坚守

确保廉洁重建。坚守市委安全、质量、稳定、廉洁、厉行节约和舆论引导“六位一体”工作底线。坚持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市、县、乡三级联动,全市“一盘棋”。建立以组织监督为主体,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支撑的立体监督格局,实现监督力量统一指挥、工作统一部署、问题统一整改。坚持预防在先,创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灾后重建”。聚焦项目招标投标、重建资金、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合同执行等廉洁风险点,统筹开展拉网式检查50次,专项检查425项(次),发现问题3572个。市上组建5个现场驻点监督组,对市本级和县(区)重建项目开展巡回检查,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问题整改,实行“发现问题记账、规定时间对账、整改达标销账、‘回头看’验账”。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公开重建项目、重建资金、监督检查等信息,增强重建工作透明度。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制定《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对1827个已完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进行社会评议,群众满意率近95%,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制定《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确保重建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强化震慑,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1件,给予纪律处分1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通报曝光43期55人。

护航脱贫攻坚。明确“七个严禁”纪律要求。印发《雅安市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政策走样、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2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9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肃查处贪占挪用脱贫资金、违规安排脱贫项目、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违纪违规行为。2015年以来,立案查处21件31人,给予纪律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确保了阳光脱贫、廉洁脱贫。

三、加强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市委常委会每年两次专题分析研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在雅安的贯彻执行情况,鲜明从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落细落小、久久为功。紧盯“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对市级部门、县(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27次,狠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下的铺张”以及办公用房超标、公款旅游、乱发钱物等突出问题。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8件236人,给予纪律处分225人,通报曝光55期116人。

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庸懒散浮拖”、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坚持破立并举,细化完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会议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16项作风建设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扎牢制度笼子。开办《阳光问责》电视栏目,开通手机举报“一键通”,构建起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三位一体”监督网络。

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纠风治乱,开展城乡低保清理、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插手工程建设等10个方面专项整治。重点纠正和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脱贫资金,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村务公开不规范,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2015年以来,全市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628件628人,通报曝光63期237人。

四、坚持挺纪在前,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总体形成

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雅安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意见(试行)》,凸显执纪特色。制定党员干部谈话函询工作办法,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2015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682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先后为1055名干部澄清是非。

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168件(次),同比下降44.5%;立案2313件231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6件66人),立案数同比增长346%。给予党政纪处分180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472人、政纪处分444人(含党政纪双处分110人),组织处理30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6人。严肃查办了黄智平、邱德勇、王涛、杨晓勇、冯雅平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水务、交通运输、卫生计生系统腐败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综合指数较2011年上升4.6。

五、坚持创新引领,纪检改革释放活力

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制定《雅安市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范提名考察程序,提名考察34人。制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办法》,在全省首批实行纪律审查以上级纪委为主改革措施。2014年以来,市、县(区)两级纪委向上级纪委“双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353件(次)。

建立巡察制度。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党内巡察制度。组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4个巡察组,开展3轮廉洁重建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02个,移交问题线索28条,已立案查处8件8人,实现对极重灾区、重灾区和市本级承担重建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巡察全覆盖。巡察工作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积极配合中央、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坚持“一问一答、见人见事”,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对巡视组移交的108件信访举报和147条问题线索,逐条认真处置,已立案查处63件63人。

加强派驻监督。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和业务考核,强化派驻机构的联动和协作,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深化“五同共建”,加强同32家中央、省驻雅单位、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力量统筹联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发展。

六、深入推进“三转”,纪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完成市、县(区)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市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增加到4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9%。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退出593个,较清理前减少82%。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圆满完成县(区)、乡(镇)两级纪委换届,基层纪检队伍力量得到充实加强。

强化思想锤炼。在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三项建设” “创铸树”“忠诚律己创一流”“执纪为民到基层‘六访’”等活动。全市1398名纪检监察干部作出“六项公开承诺”。选派16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纪委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一线应考、上挂下派、轮岗交流180余人次。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省、市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11名。芦山县纪委监察局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被推荐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管才是厚爱”,坚定“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出台《雅安市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开展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自我监督。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5人,给予纪律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五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纪委委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付出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雅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省委“三个不可低估”的判断仍然没有过时,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压力层层递减,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虽然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作风建设还任重道远;有的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戒惧,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派驻机构作用的发挥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五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学思践悟”,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必须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尊崇维护党章。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始终尊崇党章,维护党章,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市委三届七次全会以来,市委深刻汲取原市委班子部分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雅安干部形象得到重塑。实践证明,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负起来,落实下去,才能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必须挺纪在前。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反腐败永远都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同时注重源头治本,让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不敢腐,在严格的监督和约束下不能腐、不想腐。必须坚守执纪为民。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只有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和检验执纪工作的标准,把维护人民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执纪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后发追赶、脱贫攻坚、发展振兴任务十分繁重,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纪检干部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维护党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以党章为遵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尊崇党章。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实践性。各级纪委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做到中央省委市委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省委市委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坚决查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中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明换届纪律,从严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继续把重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摆在突出位置,零容忍查处重建资金跑冒滴漏案件和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脱贫资金问题,以铁的纪律确保廉洁重建、阳光脱贫。

二、强化党内监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用好监督手段,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增强党内监督实效。依规依纪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高效运行。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全面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是巡视的延伸,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加快市、县(区)巡察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以及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腐败问题,实现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要强化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全面整改。

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坚持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严格责任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通过问责激发干部的担当精神。

三、持续正风肃纪,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的作风事关党的形象。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意志,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严防死守、寸步不让,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加大明察暗访、执纪问责力度,长抓抓出长效、常抓抓出自觉。深化“止懒治庸”专项整治,重点查纠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等在位不为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成果维护好巩固好发展好。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四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正风肃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评估作风建设状况,排查“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梳理问题线索,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三本台账,落实好正风肃纪牵头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制度。健全“媒体+群众+纪检”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办好《阳光问责》电视栏目,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重心下移,压实县(区)、乡(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县(区)、乡(镇)纪委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抓住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和纠正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强农惠农等领域中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欺压群众的行为,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增强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

四、实践“四种形态”,切实加强纪律审查工作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中央准确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战略决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把关心爱护干部体现在经常性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之中。

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转变纪律审查观念。在执纪对象上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在执纪依据上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执纪政绩观上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在执纪手段上从“重视‘两规’”向“注重初核”转变,在执纪方式上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在工作组织上从“大包大揽”向“牵头协调”转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始终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把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以上情况同时具备的更是重中之重。完善市、县(区)两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鼓励探索、允许失误、宽容失败、有错必改的制度机制,把支持改革发展、严格执纪与调动保护干部积极性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形成激励奋发有为、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明确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决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五、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标本兼治

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积极预防、源头防控,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实施教育引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立起来。强化“两准则三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持续举办“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廉政讲座,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守理想信念,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挖掘雅安廉洁文化历史和人文资源,充分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增强教育实效,真正让党员干部“走心”,不“走过场”。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坚持在实践中完善制度,及时将纪检体制改革中的成熟做法和创新经验上升固化为制度成果,做到在体制机制上改,在制度规矩上立。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定期报告工作、述职等制度,严格执行纪检干部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分级制定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权力上网同步运行、实时监督。

六、坚守忠诚干净担当,打造全面从严治党铁军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还要自身硬,以更严的纪律、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全面从严治党铁军。

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不忘自己的特殊身份,以更高标准锤炼党性修养,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学思践悟”。加强纪检监察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开展“走在前、作表率”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责主业,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培训。通过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方式,在实践中锤炼干部。按照“严进宽出”的原则,加大纪检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进一步畅通队伍“进”的渠道和“出”的路径,使纪检岗位成为吸引人才、培养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平台。大力加强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省纪委《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严字当头强化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系统“两个责任”,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确保执纪审查权力受到严格约束。坚持开放执纪,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纪检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品格,坚决抵制“四气”,对工作不在状态、不作为的坚决调整,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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