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647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64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647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1日
http://res.yaan.gov.cn/fgw/Files/20140806093228133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