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安排我市2012年社会保障工程七项具体任务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安排我市2012年“十项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确定社会保障工程七项具体任务。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72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71元。
2、农村“五保”: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所,新增床位150张,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3%,集中供养率达到60%。
3、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26.6万人,参保缴费人数20万人。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11万人。
5、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3个。
6、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83人。
7、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700人,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1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