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雅安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的通知
雅信用办〔2020〕8号
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发改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我办制定了《雅安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雅安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雅安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 雅安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
3. 雅安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雅安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据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发布的城市信用监测月报显示,雅安2019年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实现大幅提升,截至2019年12月,雅安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纳入监测的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52位,较2018年底提升135位,居全省第3位。
根据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雅安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川发改信用规〔2019〕546号),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实现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情况稳中向好
细化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量化监测任务,使各项监测指标务必细化到事、责任到人。密切关注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每月发布的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坚持每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共同促进排名提升。确保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保持在全国前50名。
二、完成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门户网站建设
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5月底基本建成试运行,6月全面投入使用,推进与国家、四川省和市级各部门、各类社会征信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市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三、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确保“双公示”信用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研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推动在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当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虚假投诉失信人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推进开展信用承诺
严格按照国办发〔2019〕35号和川发改信用规〔2019〕546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力度,做到行政许可事项信用承诺100%覆盖,信用修复涉及主体信用承诺100%覆盖,在“信用中国(四川雅安)”开通信用承诺专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在线开展信用承诺,并定期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进行复核。同时,各相关部门应梳理信用承诺替代型行政审批事项,为实施相应容缺办理创造有利条件。
五、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监管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时,应提前查询监管对象信用状况,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的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主体进行约谈,督促其进行全面整改;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中级以下的主体推动开展信用培训。
六、探索开展政务诚信评价
认真贯彻《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信用〔2019〕523号)及相关要求,对照《四川省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力争我市政务诚信评价获得优秀等次。
七、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有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的作用。积极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
八、开展经济社会领域失信重点问题专项治理
持续贯彻落实《雅安市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雅市文明委〔2019〕13号),对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涉金融领域失信、生态环境保护失信、扶贫脱贫失信、无证行医、非法医疗、交通运输失信、假药、拖欠工资、不合理低价游、逃税骗税、假发票、法院判决不执行、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骗取保险、非法社会组织、慈善捐赠失信、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假彩票、假球黑哨及使用兴奋剂等19个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九、持续开展行业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工作
贯彻落实《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雅安市红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雅信联办〔2019〕42号),依托信用红黑名单系统,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纳税、建筑、政府采购、道路交通、药品安全、社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文化市场、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且已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办法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进行评价评议,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信用红黑名单”信息。针对黑名单类型主体,按照分地区、分行业、分部门的原则,完成失信黑名单主体实际情况摸底排查,失信黑名单认定部门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对相关黑名单主体进行约谈及服务,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正常经营的失信黑名单主体退出失信黑名单目录。
十、深入开展联合奖惩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若干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精神,依托联合奖惩系统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措施落地显效。认真执行省、市信用联合奖惩相关制度文件。
十一、鼓励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依托信用异议修复系统,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对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咨询和修复渠道,引导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鼓励组织开展各级信用修复培训,全年内完成100%信用修复宣传覆盖,对未修复企业采取在商业活动中限制或提高门槛等措施,逐步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及水平。
十二、继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市场监管、民政、编办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主体责任部门要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持续做好统一代码换照、新增、回传校核等工作,全面完成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换照工作。各登记管理部门按照“谁赋码、谁纠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校核纠错机制,加强对我市已发现重错码的纠错整改,切实解决重错码问题,在开展社会管理和提供服务中,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
十三、开展“互联网+信用+金融”综合融资服务
积极推广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持续扩大“信易贷”应用范围,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沟通,扩大使用“信易贷”产品的金融机构范围。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跟踪“信易贷”应用效果。
十四、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利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诚信宣传月、诚信兴商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等平台,开展诚信宣传系列活动。各部门可结合日常监管检查、行政审批服务等实际工作,积极开展行业诚信宣传。及时报送或发布诚信宣传案例,扩大诚信宣传效果。
十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力量,对照今年工作要点梳理本部门、本地区重点工作事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坚持把工作做在平时,一项一项推进落实,有力有序做实做细基础工作,为中经网数据采集提供大量丰富的资料,确保雅安信用综合指数全国排名稳中有升。
附件2
雅安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事项 | 具体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1 | 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 加快推进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为我市信用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 2020年6月底前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 |
2 | 确保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稳中有升 | 密切关注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每月发布的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坚持每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共同促进排名提升。确保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在2019年底的基础上实现稳中有升。 | 持续实施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
3 | 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 确保“双公示”信用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研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推动在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当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虚假投诉失信人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 持续实施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
4 | 实现信用承诺全覆盖 | 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力度,做到行政许可事项信用承诺100%覆盖,信用修复涉及主体信用承诺100%覆盖,法人单位单位主动公示性信用承诺100%覆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100%覆盖,在“信用中国(四川雅安)”开通信用承诺专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在线开展信用承诺,并定期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进行复核。 | 2020年年底前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 |
5 | 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监管 |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时,应提前查询监管对象信用状况,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的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主体进行约谈,督促其进行全面整改;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中级以下的主体推动开展信用培训。 | 2020年年底前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
6 | 开展政务诚信评价 | 认真贯彻《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对照《四川省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市及下辖政府机构政务诚信评价取得好成绩。 | 2020年年底前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
7 | 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 |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有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的作用。积极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 | 2020年年底前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支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
8 | 开展经济社会领域失信重点问题专项治理。 | 持续贯彻落实《雅安市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雅市文明委〔2019〕13号),对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涉金融领域失信、生态环境保护失信、扶贫脱贫失信、无证行医、非法医疗、交通运输失信、假药、拖欠工资、不合理低价游、逃税骗税、假发票、法院判决不执行、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骗取保险、非法社会组织、慈善捐赠失信、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假彩票、假球黑哨及使用兴奋剂等19个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 2020年年底前。之后持续推进。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
9 | 持续开展行业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工作。 | 依托信用红黑名单系统,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纳税、建筑、政府采购、道路交通、药品安全、社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文化市场、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且已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办法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进行评价评议,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信用红黑名单”信息。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
10 | 深入开展联合奖惩 |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若干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精神,依托联合奖惩系统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措施落地显效。认真执行省、市信用联合奖惩相关制度文件。 | 2020年年底前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
11 | 鼓励开展信用修复 | 依托信用异议修复系统,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对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咨询和修复渠道,引导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鼓励组织开展各级信用修复培训,全年内完成100%信用修复宣传覆盖,对未修复企业采取在商业活动中限制或提高门槛等措施,逐步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及水平。 | 持续实施 |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 |
12 | 继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 市场监管、民政、编办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主体责任部门要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持续做好统一代码换照、新增、回传校核等工作,全面完成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换照工作。各登记管理部门按照“谁赋码、谁纠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校核纠错机制,加强对我市已发现重错码的纠错整改,切实解决重错码问题,在开展社会管理和提供服务中,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 | 持续实施 |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 各县(区) | |
13 | 开展“互联网+信用+金融”综合融资服务。 | 积极推广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持续扩大“信易贷”应用范围,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沟通,扩大使用“信易贷”产品的金融机构范围。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跟踪“信易贷”应用效果。 | 持续实施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雅安银保监分局 | 各县(区) | |
14 | 开展诚信教育 |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利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诚信宣传月、诚信兴商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等平台,开展诚信宣传系列活动。各部门可结合日常监管检查、行政审批服务等实际工作,积极开展行业诚信宣传。 | 2020年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雅安中支、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 各县(区) |
附件3
雅安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序号 | 主要问题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备注 |
1 | 黑名单数量占工商企业数量比重高于平均水平 | 黑名单数量占工商企业数量比重为 1.39%,高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10% | 推进经营异常失信主体以注销、吊销等形式退出黑名单;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认定部门要通过约谈、信用培训等形式督促“黑名单”主体梳理失信原因,履行相关处罚要求,提交整改方案、整改承诺书及守信承诺书,达到标准后退出“黑名单”。 | 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县(区) | 2020年12月前 | |
2 |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开通 | 在261个地级市中,有20 个城市未开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雅安市未开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推动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加快建设,早日开通运行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0年6月前 | |
3 |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息数量尚未获得相关数据 | 未获取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息数量(地级市平均水平为8886.82万条) | 推动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加快建设,早日开通运行 | 市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 2020年6月前 | |
4 | 双公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双公示数量与工商企业总数的比值为 0.54,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4.15 | 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按照要求的格式上网公开 | 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 2020年12月 | |
5 | 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建设情况尚未获得相关数据 | 在261个地级市中,有140 个城市未归集共享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建设情况,其中雅安市未归集共享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建设情况 | 在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部署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0年6月前 | |
6 | 联合奖惩案例归集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归集共享联合奖惩案例 2143 个,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2876个 | 推进联合惩戒插件在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申报、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定期收集联合奖惩开展案例。 | 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各县(区) | 2020年6月 | |
7 | 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企业数量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归集共享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企业数量52个,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70个 | 充分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的市场主体和有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对象(发生单次较重失信行为或发生多次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主体)、黑名单对象等开展提醒约谈和专题培训。 |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名单认定部门等,各县(区) | 2020年9月 | |
8 | 失信主体提交信用报告数量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归集共享失信主体提交信用报告数量8份,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41份 | 严格认定严重失信行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涉及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信用主体信用修复一律要求提供信用报告。 |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等,各县(区) | 2020年9月 | |
9 | 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数量占工商企业总数比重为1.84%,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1.70% | 推动信用承诺制度落实,做到行政许可事项信用承诺100%覆盖,信用修复涉及主体信用承诺100%覆盖 | 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 2020年6月 | |
10 | 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的领域数量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的领域数量为3个,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4个 | 生态环境、建筑、社会保障、税务、餐饮、安全生产、电子商务、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粮食流通、教育培训、水利、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领域和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信用记录或信用档案,提高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的覆盖率,并将相关信用信息及时报市信用办 |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水利局等 | 2020年12月 | |
11 | 信用惠民便企开展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已开展1个“信易+”应用,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3个 | 持续做好“信易贷”应用,依托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易批”“信易游”。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文体旅游局 | 2020年6月 | |
12 | 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诚信宣传活动信息数量为2条,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3条 | 诚信宣传一般是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或者开展诚信宣传系列活动,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诚信宣传月、诚信兴商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并及时在信用雅安公开。 | 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雅安中支、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各县(区) | 2020年6月 | |
13 | 信用风险提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已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共26条,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47条 | “信用风险提示”是指针对可能发生失信行为或存在失信隐患的行业、领域做出的提示和预警,例如产品质量警示、金融诈骗行为预警、违约高发领域警示等。“风险提示信息数量”是指城市政府部门通过信用网站发布的风险提示信息数量。风险提示信息可以是转载国家或其他省市的风险提示信息,也可以是本城市自己发布的风险提示信息。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在信用雅安发布信用风险提示信息。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支、市公安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局等,各县(区) | 2020年6月 | |
14 | 信用服务机构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雅安市有1家信用服务机构,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8家 | 支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和发展。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信用服务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事信用服务内容 | 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区) | 2020年12月 | |
15 | 政府使用信用产品情况未获得相关数据 | 雅安市未归集共享政府使用信用产品情况(地级市平均水平为2个) | 相关部门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作为相应社会管理和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 | 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 2020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