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2日 川交发[2005]111号
雅安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贯彻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辆分类>行业标准的请示》(雅市交收[2005]351号)收悉。根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18号)精神,我省贯彻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收文[B2005]第2269号阅办文件)。现结合你市收费公路项目“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的实施情况,将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现有公路收费项目概况国道108线雅安西门大桥至石棉菩萨岗段260.1公里二级公路,设对岩、何家坪、清溪、向阳4个收费站。国道318线名山黑竹至天全龙胆溪段145公里二级公路,设名山、多功、脚基坪3个收费站;省道210线芦山飞仙关至宝兴县城公路61公里二级公路,设芦山、宝兴2个收费站;省道306线不以源至乌斯河段40公里二级公路,设万工1个收费站;省政府道305线雅安至洪雅段20.8公里二级公路,设姚桥1个收费站。
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折算系数 |
一类客货车 |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 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 1 |
二类客货车 | 8座至19座客车;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2 |
三类客货车 |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 20英尺集装箱车 | 3 |
四类客货车 |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 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 4 |
五类货车 | 15吨以上货车。 | 5 |
(二)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收费。
(三)牵引车单机头行驶收费公路时,按分类划分的第二类车型标准收费。
(四)行驶收费公路的不能载客也不能载货的吊车等特种车辆,按车辆核定总质量折半后所对应的车型分类标准收费。
(五)大型物件运输车辆按《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量在20吨以上(含20吨)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其车辆通行费按:车辆划分类别及通行费+(超过20吨的实际吨位数乘一类车收费标准)=总收费额收取。
(六)装运2只20英尺或40英尺标准集装箱的运输车辆,其车型类别分别上靠一个类别收费。
(七)卧铺车与普通客车座位数对应划分类别。
(八)拖拉机按核定吨位计量分类收费。
(九)以上车辆不分空、重车,以行驶证核定吨(座)位为准。
三、核定的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单位:元/车·次
四、执行时间:调整后的车辆分类及收费价格标准从2005年12月20日起执行。
五、收费票据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章印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并在雅安市物价局重新核定收费许可证。
六、收费范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外,其它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经省批准的其他免交通行费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收费期限、收费人员、票据管理,资金管理等仍按原批准文件执行。
八、为提高收费管理水平,所有收费站按照《四川省地方公路开放式收费管理系统暂行技术要求》(川交发[2005]80号)的要求,实行计算机管理及微机打印票据。
九、希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制定相应预案和实施措施,确保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