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2023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详见表中相关文件) | 收费文件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停车收费 |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1.停车场收费:起价2-4元/辆·次,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雅市物〔2001〕121号,雅价费〔2005〕201号,雅发改收费〔2016〕20号,雅发改收费〔2016〕25号,雅发改收费〔2018〕14号,雅发改收费〔2019〕13号,雅发改收费〔2019〕19号,雅发改收费〔2019〕22号,雅发改收费〔2019〕23号,雅发改价调〔2020〕9号,雅发改价调〔2020〕28号,雅发改价调〔2020〕33号,雅发改价调〔2021〕2号,雅发改价格〔2023〕36号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 | 是 | 否 | 否 | 市政府所在地收费标准。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二、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1.按床位收取:≤2元/床·天;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 雅发改收费〔2012〕5号, 雅发改价格〔2017〕23号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 | 是 | 否 | 否 | 政府指导价 |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废弃剧毒化学品类≤3元/克,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品类≤1元/克,其他类别3-20元/千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 雅发改收费〔2012〕5号, 雅发改价格〔2017〕23号 | 是 | 否 | 否 | 政府指导价 |
雅安市2023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收费项目 | 行业主管部门 | 收费文件 | 收费范围 和对象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1 | 停车收费 | 市化体育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 | 雅市物〔2001〕121号,雅价费〔2005〕201号,雅发改收费〔2016〕20号,雅发改收费〔2016〕25号,雅发改收费〔2018〕14号,雅发改收费〔2019〕13号,雅发改收费〔2019〕19号,雅发改收费〔2019〕22号,雅发改收费〔2019〕23号,雅发改价调〔2020〕9号,雅发改价调〔2020〕28号,雅发改价调〔2020〕33号,雅发改价调〔2021〕2号,雅发改价格〔2023〕36号 | 企业和个人 | 详见文件 | 雨城区取得经营许可的收费企业、单位 |
2 | 危险废物处置费 | 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 | 雅发改收费〔2012〕5号,雅发改价格〔2017〕23号 | 企业 | 辖区内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 |
备注:雅安市无市级设立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