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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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2批     2017年9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28071     雅安市石棉县先锋乡松林村小河坝电站于2007年被政府取缔并要求拆除,但至今仍在运行,致使下游几公里范围内河道干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同时,发电机器运行噪声扰民,希望调查处理。 雅安市石棉县 生态 接到该举报件后,2017年8月29日,市发展改革委高凯主任赓即带队赴石棉县先锋乡松林村小河坝电站查看了现场,走访了周边群众,和先锋乡进行了座谈了解情况并提取了相关资料,就该件办理工作与石棉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对接。8月31日,市区域合作办主任李国军、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焦其玲带队赴石棉县先锋乡,会同各协办单位召开举报件办理现场工作会,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对举报件内容进行再调查核实。
1、关于“雅安市石棉县先锋乡松林村小河坝电站于2007年被政府取缔并要求拆除,但至今仍在运行”的问题。经调查,2007年11月23日,松源公司与石棉县小河坝电站签订了《石棉县先锋乡小河坝电站报废赔偿合同书》《电量损失补偿协议》《石棉县先锋乡小河坝电站补偿协议》,松源公司以72.5万元报废小河坝电站,并给予发电补偿费18万元、一次性拆迁费19.5万元,共计110万元。石棉县政府未对小河坝电站提出过取缔和拆除要求,小河坝电站不属于政府取缔和要求拆除的电站。但小河坝电站未按协议要求作拆除或其他处理,并且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小河坝电站私自扩容。
2、关于“致使下游几公里范围内河道干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问题。经调取安顺水文站水文监测资料和调查走访,未发现松林河干枯现象,未发现电站运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小河坝堰渠取水口取走松林河部分水,经现场查看,松林河最小下泄流量下泄正常。此外,小河坝堰渠和小河坝电站为上世纪70年代修建的工程,未开展水资源论证,工程设计建设水平低,取水枢纽为临时性分水堰,最小下泄流量和下泄工程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科学论证。小河坝堰渠取水口下泄流量监控措施还未落实。
3、关于“发电机器运行噪声扰民”的问题。由于开展调查时,小河坝电站已停运,不能对发电机运行声音进行监测鉴定。根据现场建筑分布情况,小河坝水电站电站机组约50米有1住户,约150米外为石棉县小河坝中学教学楼,学校内离发电机组最近的建筑为学校食堂,约50米。经对附近住户和学校老师的走访调查,均表示几年来,发电机组的噪音对生产生活没有造成影响。
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该电站已经协议双方签订《石棉县先锋乡小河坝电站报废赔偿合同书》、《石棉县先锋乡小河坝电站补偿协议》、《电量损失补偿协议》,小河坝电站未按双方协议作报废处理,且未经审批,私自扩大装机,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取水口下泄流量监控措施未落实。2017年8月30日,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已对该电站进行解网处理并查封。下一步由石棉县人民政府对该电站依法调查处理。 市发改委主办,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石棉县协办 在本案中涉嫌失职渎职问题线索已于2017年9月3日移交市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追责问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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