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电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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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促进我市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留电政策资金激励作用,2024年4月30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雅安市留存电量价格政策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留电办法》),对资金管理、扶持范围、扶持条件及标准、申报程序、审核程序、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留电政策资金的使用以支持雅安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方向,遵循促新、做大、扶强、公开透明原则。《留电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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