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国家安全局、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气象局、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实施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动项目极速审批、快速开工,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通知》(川发改审批〔2022〕470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的通知》(雅办发〔2022〕50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雅安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附件:雅安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雅安市水利局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雅安市林业局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雅安国家安全局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雅安市气象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雅安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
一、实施范围
以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省级开发区(园区)(以下简称“省级及以上平台”)和已开展区域评估的区域为重点,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实行承诺制。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不实行承诺制。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纳入行业管理“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控股公司投资的项目,暂不实行承诺制。
本细则所说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指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信息共享,由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因自身不能兑现承诺事项等原因导致项目程序终止或后续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许可的办理模式。
二、工作目标
实现开工前行政部门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其中“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用地且不改变厂房主体结构的技术改造类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开工前行政部门审批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
三、规范有序开展区域评估
(一)明确区域评估事项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先行印发市本级区域评估事项清单(第一批)。
市本级区域评估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 区域评估事项 | 实施范围 | 责任单位 |
1 |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 雅安市中心城区涉及雨城区和名山区。建设区地理坐标:102°57′19″~103°12′46″,29°55′26″~30°07′11″,面积131.71km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雅安市中心城区涉及雨城区和名山区。建设区地理坐标:102°57′19″~103°12′46″,29°55′26″~30°07′11″,面积131.71km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水土保持方案 |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片区、名山片区 | 市水利局 |
4 | 考古调查勘探与文物影响评估 |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
5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评估 |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雅安国安局 |
各县(区)(含经开区,下同)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区域评估清单,明确实施范围、评估事项。
完成时限:2023年1月10日前。
(二)加快形成高质量区域评估报告。对相关区域评估事项,各区域评估牵头部门须结合实际开展对应的区域评估事项,同时明确工作推进进度,加快委托有相关资质和有编制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形成可共享共用的区域评估报告。
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最迟不超过2023年8月30日。
(三)共享评估结果。符合准入标准的项目,共享评估结果,对进入该区域的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评估,或者依法依规简化相关程序。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指导配合工作。
完成时限:区域评估报告完成后,长期坚持。
(四)经费保证。区域评估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四、合理制定承诺事项清单
(一)明确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先行印发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清单(第一批)。
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 承诺事项 | 责任单位 |
1 |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事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申领施工许可证要求的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 | 申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备案需要的工伤保险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 | 水土保持事项 | 市水利局 |
6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事项 | 市气象局 |
7 | 已经开展区域评估的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 | 市级相关部门 |
各县(区)负责本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作,研究确定本级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县(区)依法探索扩大承诺事项范围。
完成时限:2023年1月10日前。
(二)严格执行承诺书格式文本。市级相关部门应强化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对接,依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承诺书格式文本,制定印发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雅安市)、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我市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对各县(区)、经开区开展承诺制工作给予指导。
完成时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后15日内。
(三)编制公示承诺事项办事指南。各承诺事项实施部门应编制并公示相关承诺事项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管及验收的要求和依据、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五、联动协同组织项目预审
(一)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服务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服务窗口(可依托无差别综合窗口设置),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的受理、办理(转办)、送达(取件)等工作。
(二)企业自主选择,提出申请。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制,选择采用承诺制的,对照区域评估结果和本地的承诺事项清单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申请表》(见附件1),可通过现场或者邮寄方式提交。
(三)联合会商预审。收到项目单位(申请人)书面申请后,市本级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联合进行会商,通过及时组织相关审批部门与项目单位(申请人)统一对接,听取项目单位(申请人)的总体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现场踏勘等方式,共同确定具体项目的相关审批事项是否可以实行承诺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填写并出具《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预审意见表》(见附件2)、《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一次性告知书》(见附件3),申请材料涉及执行统一格式范本的,相关审批部门须一并提供给项目单位(申请人)。
(四)统一承诺公示。经预审,符合相关要求的,由项目单位按照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印发的承诺书格式文本,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相关审批部门(单位)审核书面承诺并将项目单位承诺内容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发布公示当天)。
(五)实行一窗受理。公示期满后,在当地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向申请人出具《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受理通知书》(见附件4)。
(六)及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相关审批部门应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不含受理当日)作出批准决定并制作批准文件或证照。
(七)取件。由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取件。
(八)依法依规实施项目。企业在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后续工作。
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或政府指定的部门牵头。
六、推行“承诺制+标准地”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21〕11号),制定控制性指标体系,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容积率等)3项指标为主干指标,并可结合本地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要求,选择“标准地”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地方性特色指标。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要将“标准地”相关指标要求、项目建设投资协议文本、适用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承诺书等内容纳入“标准地”供应文件。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要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重点、监管要求,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建设进度等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承诺的标准要求施工,督促项目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未按承诺标准和要求施工及其他违反工程建设法定监管规定的,由相关监管机构敦促整改到位,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八、严格项目竣工验收
承诺事项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项目单位自主验收的,由企业严格按照承诺事项标准和要求组织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备。属于政府主管部门联合验收的,按照企业申请,有关部门依法定职责,根据建设工程涉及行业性质参与工程联合验收,在承诺时限内出具法定验收许可文件或审查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九、强化信用联合奖惩
将按期开工、按承诺施工、竣工达产等作为企业投资信用监管重要内容。对未按承诺规定或审批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的企业,计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将相关信息归集到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根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纵横联动、协同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对红黑名单中的企业开展联合奖惩,强化对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守信践诺的约束。
十、鼓励推行项目审批无偿代办
市本级、各县(区)可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积极探索建立代办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项目审批工作的政策咨询、“承诺书”填写指导、帮办代办等各类无偿服务。各级代办服务机构实行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投资项目的实施。鼓励配备专职代办工作人员,设置“代办员岗”,确保代办工作顺畅运行。
十一、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加强对推行“承诺制”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地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展专项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经验交流,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复制推广典型成功案例,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确保各项举措顺利实施。
(三)实行容错管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宽容干部在承诺制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公开透明、容纠并举,体现公信力、引导力,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创新和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聚力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
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申请表
2.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预审意见表
3.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4.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受理通知书
附件1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代码 | |||
项目单位(申请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
估算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 | ||
建设地址 | 建设年限 | ||
项目业主(申请人)申请采用承诺制的事项(注:勾选对应事项):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事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 £申领施工许可证要求的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 £申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备案需要的工伤保险 £水土保持事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事项 £已经开展区域评估的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 | |||
项目单位(申请人)承诺: 1.自愿申请按照《雅安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采取承诺制方式办理事项审批。 2.保证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3.承诺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法律法规等要求的相关审批手续,于竣工验收前完成该项目所有审批手续。违规开工建设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项目单位(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单位(申请人)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预审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代码 | ||||
项目业主(申请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业主(申请人)申请采用承诺制的事项(勾选对应事项): £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事项; £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 £③申领施工许可证要求的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 £④申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备案需要的工伤保险; £⑤水土保持事项; £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事项; £⑦已经开展区域评估的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 | ||||
附表资料: 1.《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申请表》。 2.其他材料(如有): | ||||
部门会商预审意见并签字 |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预审意见: £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不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单位名称: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住建部门预审意见: £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不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单位名称: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水利部门预审意见: £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不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单位名称: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气象部门预审意见: £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不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单位名称: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其他部门预审意见: £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不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单位名称: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其他部门预审意见: £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不可以采用承诺制的事项: 单位名称: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说明:本表仅确定具体项目的相关审批事项是否可以实行承诺制;项目单位还须按照规定继续完善承诺制相关审批手续。 |
附件3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事项名称 | |||||
涉及审批部门 | |||||
承办部门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受理条件 | |||||
是否收费 | 办理时限 | ||||
需要提交材料: 注:涉及使用统一格式范本的,一并提供给项目单位(申请人)。 | |||||
特别程序 | |||||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 年 月 日 | ||||
单位地址:雅安市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835- 监督电话:0835- |
附件4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受理通知书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
申请承诺事项名称 | £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事项; £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 £③申领施工许可证要求的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 £④申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备案需要的工伤保险; £⑤水土保持事项; £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事项; £⑦已经开展区域评估的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 | ||||||||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经办人员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主要申请 材料 | |||||||||
受理人员 | 受理时间 | 承诺办结时间 | 个工作日 | ||||||
经办人员 | 签收时间 | ||||||||
取件信息 | £现场取件 □邮寄方式,邮寄地址: | ||||||||
申请人签字 | 申请时间 | ||||||||
取件人签字 | 取件时间 |
注:1.申请人凭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取件。2.委托他人取件的,凭此受理通知单、以下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委托书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办理 的取件相关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 托 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捺印):
被委托人(签字捺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