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收费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