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同志就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中央强调把纪律挺在前沿,纪严于法,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但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就是明显违纪行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失职责任。”委派驻纪检组认真学习雁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贯彻落实:
一是建章立制,切实把纪律挺在前沿。派驻纪检组聚焦主业,建章立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沿。畅通信访渠道,拓宽问题案件线索来源。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及时掌握、调查灾后重建工作推进过程中效能问题、干部作风问题等典型案件线索。
二是建立案件查办处置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廉政谈话制度、三早预警机制等。严格落实挂案包案制度,加强对预防和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坚持“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制定《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廉政风险预警机制暂行办法》,构建廉洁风险信息收集、评估、反馈“三位一体”的预警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评估、信息处置、预警监督等制度。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现象,实行“一案双查”。
三是规范案件查办流程,建立案件快查快结快通报机制。
四是加强党的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遵守党章、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民主生活会、党内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责述廉、党内监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是严查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为确保纪律处分执行不调档、不脱节、执行到位,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我委协同人事科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