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红岩乡多措并举 引导新村管理角色转变
为加强双龙新村建设管理,构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红岩乡引导广大重建户成立双龙新村自管委,制定《双龙新村自管委选举办法》《双龙新村村规民约》,加强对灾后重建成果的自治管理,不断创新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一是定主体。明确群众在新村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发挥出自管委在新村自治方面的优势。通过召开自管委选举大会,由群众推举产生自管委组成人员3人。二是定职能。在自管委发挥新村建设协调整改、质量监督、制止私搭乱建等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自管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并讨论通过《双龙新村村规民约》,使新村自管委履行职能时有章可循。三是定制度。制度是正确发挥职能,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自管委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确保实现新村管理长效化,探索实行坐班办公制,以建立便民服务台账形成管理记录。四是定保障。红岩乡政府积极协调解决自管委办公场所,并对自管委成员提供每人每月600元的补助经费,以保障自管委工作的正常运行。(统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