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物价)局:
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及2016年8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讯《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现将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并公布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见附件1)。
二、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我省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见附件2。合同未约定配送部分的费用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10〕2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16年8月18日24时起执行。
六、其余事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四川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表(合同约定配送部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
附件1
四川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品名 | 最高零售价格 | |||||||
一价区 | 二价区 | 三价区 |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升 | |||
90#汽油 | 7345 | 5.44 | 7445 | 5.51 | 7545 | 5.58 | ||
93#汽油 | 7786 | 5.80 | 7886 | 5.88 | 7986 | 5.95 | ||
97#汽油 | 8226 | 6.25 | 8326 | 6.33 | 8426 | 6.40 | ||
0﹟柴油 | 6400 | 5.44 | 6500 | 5.53 | 6600 | 5.61 | ||
0﹟普通柴油 | 6030 | 5.13 | 6130 | 5.21 | 6230 | 5.30 | ||
-10﹟柴油 | 6784 | 5.77 | 6884 | 5.85 | 6984 | 5.94 |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阿坝州所属汶川县、理县、茂县以及凉山州、攀枝花市行政区域为二价区,阿坝州除汶川县、理县、茂县以外的其余10个县以及甘孜州行政区域为三价区,二三价区以外的其他市行政区域为一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