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全市生产经营者在抗震救灾期间应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郑重告诫书》
为切实做好芦山“4.20”抗震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平稳,充分保障我市粮油肉蛋、蔬菜、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基本稳定,4月20日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立即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全市生产经营者者在抗震救灾期间应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郑重告诫书》。并在
告诫书要求生产经营者在抗震救灾期间,应加强价格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对突发的地震灾害。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我委将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从重处罚。(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