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发改局,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提高社会信用意识和诚信水平,推动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近期,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了《关于报送“信用中国(四川)”网站信息和“双公示”信息的通知》(川信联办﹝2017﹞5号),要求各单位要报送发布在“信用中国(四川)”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并纳入考核。根据我市实际,请各单位按《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雅信联办〔2017〕1号)的要求在各单位(地方)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用信息,并同时报送发布在“信用中国(四川)”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各类工作动态、活动报道、本单位“双公示”信息、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案例,以及各单位认为可在四川省信用信息门户网站及平台进行宣传的材料等。
二、信息报送周期
各单位按月定期报送信息。
三、信息报送方式
各单位上报发布在“信用中国(四川)”门户网站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先报送至我办(邮箱:617796849@qq.com),再由我办整理后报送至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格式为word或excel格式。
请各单位在第一次上报信息时,填写“信用四川”网站联络员名单表(附件1),名单表中所填邮箱为信息报送唯一邮箱,非预留邮箱报送的信息,一概不计入考核。
四、考核分类及评分
采取按报送单位分类考核。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与各县(区)为一类考核单位,按照考核指标进行统计考核;其他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飞地园区(经开区)为二类考核单位,按照一类单位指标的60%进行统计考核。
考核工作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85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至84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事项、权重及计分方式:见附件2。
五、考核机制
我办将按季度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开始统计汇总,28日发布初考核成绩,30日结束考核,次月5日内在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考核成绩。对积极支持信息报送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联系方式
雅安市发展改革委 产业发展科 电话:2241441
七、实施时间
考核办法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信用四川”网站联络员名单表
2.考核事项、权重及计分表
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7年6月1日
附件1
信用中国(四川)网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名单表
单位及职务 | 信息员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邮箱 | QQ号码 |
附件2
考核事项、权重及计分表
序号 | 考核项 | 分值 | 考核说明 |
1 | 门户网站信息报送量(40%) | 40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前,各单位上报的信息量,在10条以上的:40分;少于10条的,按[(报送量/10)*40]计分。 |
2 | 双公示信息报送量(40%) | 40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前,各单位上报的信息量,在100条以上的:40分;少于100条的,按[(报送量/100)*40]计分。 |
3 | 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报送案例(10%) | 10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前,各单位上报案例,在1条及其以上的:10分;少于1条的,不计分。 |
5 | 信息质量(10%) | 10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前,各单位上报信息的采用率,即登载在门户网站上的信息量与上报的信息量的比值,占比85-100%:8-10分;70-85%:5-8分;60-70%:1-5分;60%以下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