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机动车环保尾气排放检测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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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积极贯彻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机动车环保尾气排放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市发改委结合雅安实际制定的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费具体标准为: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检测的,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元,即按小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60元/辆·次、大(中)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80元/辆·次的标准收取;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检测的按20元/辆·次标准收取。(收费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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