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引进的制造业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世界500强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的,由受益财政按不高于项目开工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工业项目按1‰-2‰给予一次性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专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