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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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雅海函〔2020〕15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定版)》(以下简称《初步设计》)收悉。根据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成果编号SC20200264),现就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2020-511800-77-02-490976)初步设计概算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经评审认为《初步设计》总体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用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与项目核准一致,提出的二期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及规模基本合理。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正确,处理流程顺畅;主要工艺设备选择基本合理。厂区平面及竖向设计基本合理。采用的工程抗浮设计、工程抗震设防等标准、规范基本正确,结构方案基本合理。电气及自动控制设计满足项目工艺要求,设备选择基本可行。项目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安全与卫生、消防,节能设计等专业设计基本合理。《初步设计》根据在现场勘察和复核计算基础上,对工程费用进行了调整,投资概算较项目申请报告批复总投资减少13.76万元,降幅0.12%,概算总投资基本合理。原则同意概算总投资为11565.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128.69万元,其他费用1594.4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18.1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9.02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落实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成果编号SC20200264)相关要求,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的措施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