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枢纽站火车站站城一体化站前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审批部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 |||||||
项目名称:雅安枢纽站火车站站城一体化站前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 | |||||||
招标事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方式 | |
勘察 | |||||||
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
重要材料 | |||||||
设备 | |||||||
监理 | |||||||
其他 | |||||||
备注 | 该项目勘察( 99.82万元)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 770号),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
1、招标范围:设计。最近3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能参与投标。 | |||||||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招标公告,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 |||||||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方式请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法规〔2020〕400号)文件和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 |||||||
4、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应详细规定,招标文件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否则评标无效。 | |||||||
6、招标人应该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 |||||||
7、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承包合同应在事后5个工作日内逐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
8、中标候选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 |||||||
9、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和本核准要求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 |||||||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023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