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车用汽柴油(标准品)质量标准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和160元。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同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按照国家、省统一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进度,我市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6年底。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