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放2020年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2020年5月12日提供数据显示,2020年4月雅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4%,其中食品类价格单月上涨19.6%。按照《雅安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相关条款规定,继续对部分生活困难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在以前发放对象的基础上,4月份继续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价格补贴范围,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4月份继续将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经测算2020年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城镇120元/月·人,农村86元/月·人(此为提高后标准)。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照城镇标准执行。

三、请各县(区)和各单位高度重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认真清理本区域、本单位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对前期未发放到位的要及时补发到位。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时继续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并收集和留存图片、文字等资料。请各县(区)、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将4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价调收费科。

联系电话: 5897714    

QQ邮箱: 1334698195@qq.com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Copyright 2021 fg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18000017 蜀ICP备19012652号-1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76
联系电话:0835-2223484
主办: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 邮编:625000 电话:0835-2223484(传真) 官方邮箱:yasfz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