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6〕21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雅电集团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38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6〕383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
/Files/file/20160818/2016081810351482148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