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我省实施第四阶段车用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车用柴油(标准品)质量标准由国III柴油升级至国IV柴油的加价标准为每吨370元。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同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按照全国、省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进度,我省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原则上至2014年底。今年底前我市将完成国IV柴油的置换升级工作。(价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