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深入开展灾后重建城镇体系建设监督检查
为加强“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管理,6月9日-12日,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和聘请的财务、工程管理专家组成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分别对市本级、6个重灾县(区)已开工的城镇体系建设项目进行抽查。主要检查项目规划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内容。检查组通过听取项目业主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了共40余个项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全市列入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的(调整后)城镇体系建设项目共148个。截止6月12日,开工118个,完工4个,累计完成投资15.6亿元。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在建项目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不多,项目进展较为缓慢,部分4月份中标的项目尚未进入实质开工阶段。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是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质量不高造成工程量变更。三是部分业主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未严格认真履职。四是资金管理上,部分项目未建立专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开工预付款,支付凭证附件欠缺;项目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支付款项未及时入账等。五是部分项目实施打捆建设,易出现因打捆建设而改变各子项建设标准的情况,导致功能布局达不到要求,影响项目效益发挥,或建设规模、建设地址与总规不对应。六是项目进度缓慢。总规项目为打捆项目,其中大部分子项目尚处于规划、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阶段;乡镇基础设施由于农房建设未完成等原因,大部分尚未施工;由于征地拆迁、光缆电缆迁建、汛期等原因影响项目顺利推进。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