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雅安市江南综合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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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教育局拟召开雅安市江南综合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方案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30;地点:雅安市行政中心(雨城区正和路1号)5A328会议室。

二、雅安市江南综合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方案(要点)

(一)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规章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雅安市江南综合高中开展了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住宿成本调查,核定雅安市江南综合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25890元/生·年,生均住宿费成本为2151元/生·年。

(二)拟定收费标准

依据成本调查结论,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综合考虑民办学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拟核定雅安市江南综合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高中学费。拟核定普通高中学费为26000元/生·年。

2.职业高中学费。拟核定职业高中学费为20000元/生·年。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规定,雅安市江南综合高中在收取职业高中学费时,应对一、二年级学生按中职免学费国家补助标准予以扣除。

3.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住宿费。拟核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住宿费为2200元/生·年。

(三)其他事项。学费、住宿费按照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如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合理确定退费额度。

(四)相关要求。学校应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价格投诉电话在学校醒目位置(包括学校网站等电子媒体和缴费现场)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收费时必须向每名学生开具规定票据,票据需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学段,严禁只收费不开票。

三、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余建斌、任宏嘉、高锦丽(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赖永康(市教育局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冯友智、曾蓉、彭春雄(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工作人员),罗雅梦、兰军(市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徐颖(区政府工作人员),王忠红(工人),傅旭东、黄倩倩、姜燕(自由职业),穆杨芳(社区网格员),卢鹏(江南综合高中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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