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雅法委办发〔2020〕1号)要求,我委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雅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逐项梳理总结,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程序“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式”信息共享,审批时限提速60%,实现政企投资项目少跑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零跑路”。
2.深化项目审批流程改革,提升项目前期工作效率。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我委本着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探索审批流程改革,今年年初我委就简化可研审批前置要件、优化招投标事项核准流程制定了改革方案。2019年11月,《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精简和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升项目前期工作效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在全市印发执行。通过简化可研审批前置要件和优化招标事项核准流程,重构一个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双并联操作的推进模式,大幅度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努力实现节省一半以上前期工作时间的目标。一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审批。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行动计划、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中明确的项目,以及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项目,可免于批复项目建议书。其他内容简单、投资较小的政府投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申报材料可适当简化。二是减少可研审批前置要件。仅保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审批的前置要件,其余事项全部按规定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三是合并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投资规模在三千万以上项目,原则上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对于三千万以下项目,可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桥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有特别规定项目除外),不再审批可研和初步设计概算。合并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四是优化招标事项核准流程。将在可研审批阶段核准的招标事项进行拆分,在项目建议书审批阶段核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事项,在可研(实施方案)审批阶段核准施工、监理招标事项。
另,我委仅保留1项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审查,推进项目审批提速。
3.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积极推进投资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现,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事项的在线办理,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全程网办”。2019年1-12月全市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484个、核准12个,98%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现了“不见面、不跑路”在线办理。二是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张网”办理,全市除涉及国家秘密项目外,所有投资项目审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办结。办结后的项目备案、核准数据同步推送至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信息的共享。
4.全面取消发改部门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事前备案,提供高效、便捷、开放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发改部门不再对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进行事前备案,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既体现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实现权责统一,又削减了招标文件备案所需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项目招标投标成本。为确保监管实效,在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后,同步建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机制,形成发改部门综合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监管的体系。从发改部门取消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事前备案至2019年12月底,市本级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约48个(次),招标控制价约5.4964亿元,中标价约4.5864亿元,节资率16.55%,招标投标总体情况良好,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有关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异议、投诉均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呈现出良好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二)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
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19年12月19日,我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从切实做好清单在我市落地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有关市场准入事项的衔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和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四个方面入手,对扎实做好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工作提出了贯彻意见。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完成我委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
(三)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雅安2019年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实现大幅提升,截至12月,雅安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纳入监测的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52位,较2018年底提升135位,居全省第3位。二是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雅安市红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等。及时归集、公示全市认定的“企业信用红名单”和“企业信用黑名单”,并推送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按照相关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的要求开展联合奖惩。积极落实市文明委印发的《雅安市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和造谣传谣等19个经济社会领域失信重点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及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2019年,共发布企业红名单865家、企业黑名单275家。三是积极参与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全面归集公示信用信息,大力宣传“信用中国(四川)”互联网窗口。我委一方面积极争取支持,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另一方面结合雅安实际,充分利用好现有平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信用信息”栏目,每月统一归集共享和公开七个方面的信用信息。各县(区)也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归集共享和公开信用信息。多措并举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等信用信息按期公开,并每月集中归集上报至省信用办,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上报信用信息数量持续增加,数据质量明显上升,“应公开、尽公开”的数据公开机制得到充分加强。四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的导视机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自助体验区的自助电脑展示“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四川)”互联网窗口,便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与信用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企业信用情况。
(四)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我委认真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中,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专家评审会等形式,主动征求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且依托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价格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解释国家、省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2019年我委暂无行政执法案件,无移送案件。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并及时公布我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修订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了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中介服务、法定依据、常见问题等有关事项,并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予以公示。通过政务中心一站式办结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将本部门粮食监督检查等工作动态进行公示,2019年发布有关工作动态信息20余条。由于机构改革,原价格监督检查职能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我委,但粮食执法大队暂未划入,我委2019年暂无行政执法案件。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资格证申领、更换及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我委干部职工参加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累计20人参加培训考试。四是严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投标比选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减少执法随意性。五是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情况。2019年我委无执法案件,但在往年的价格执法过程中,罚没收入均严格按照规定上交。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印发《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前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由我委起草并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并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到期自动失效。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委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结果报市委市政府。我委今年无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代拟稿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廉洁性审查。比如:我委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送审稿)》、《雅安市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合法性、廉洁性、公平竞争审查合格后报市政府同意才能印发。
(七)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研究制订《雅安市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兆盛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为我委法律顾问,负责日常法律咨询和服务,重点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等咨询服务,协助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培训等。
(八)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2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其中:主办17件,会办36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项目、电价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内容。所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水平。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五公开”,并且按照要求形成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今年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08余条。同时,我委还通过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从新媒体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门户网发布信息1098条,政务微博推送信息341条,政务微信推送信息338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我委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计划。二是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工作。2019年认真组织了全市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粮食安宣传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宪法宣传活动,在我委帮扶大院、委内积极进行宪法宣传,并组织委内2019年职级晋升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三是多形式,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普法学法工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网、各级政府网站、北纬网、互联网等平台资源学法。四是在我委门户网站设立“政策与规划”专栏,对发展改革委具体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挂网便于群众查阅了解。及时将我委相关项目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动态及时挂网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充分利用我委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
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已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并领取项目代码。按照省发改部门及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投资主管部门在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时要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但我市各有关部门在办理项目审批各类事项时未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审批函〔2018〕1433号)文件要求,进行验码、用码,没有做到项目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互认。
(二)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相对滞后。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项目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建设单位,正在建设,预计2020年5月建设完成。由于平台尚未建成,对信用信息的归集、分析、应用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二是联合奖惩力度不够。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快速查询和响应的信息化水平还需提升。三是诚信宣传教育不足,宣传的方式、内容、效果等尚有较大的改善和提升空间。
(三)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
“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建立完善。二是由于我委长期以来行政执法案件偏少甚至没有,因此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不齐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侧重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三是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对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法制化,印发了《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重点从加强对本委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政府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能力四方面落实第一责任职责。二是因市发展改革委领导调整,及时对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相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多次开会研究部署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招标投标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
(二)扎实推进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是抓紧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2019年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1个,汇编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工作规则》发至全委干部职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强化县(区)业务指导,按职能认真组织好本机关和下级发改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比如:针对项目工作,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协调,尽快协调解决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不完成不销账,确保项目按期推进。三是加强系统业务培训。2019年7月,组织各县(区)、市级部门、市属企业参加《政府投资条例》《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培训;组织业务骨干赴县(区)开展《政府投资条例》宣讲、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等。
(三)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我委严格执行每年第一季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在2020年5月建成并试运行。督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住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要加强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二是进一步加大联合奖惩力度。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奖惩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联合奖惩大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四川)”网站的宣传范围,大力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奖励和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
(二)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完善项目代码应用基础。各有关部门完善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申办表单调整工作,在办事指南中增加项目取码相关内容表述或在申办表单中(包括网上和实体窗口)将项目代码作为必填项纳入填报。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在开展“一窗受理”工作时,依托雅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核验项目代码,对未赋码、核验不通过的,不得受理并告知项目单位。二是加强对项目代码应用情况的督查。建议由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督查项目代码在办件中的落实情况,并将应用情况纳入考核。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
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完善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规定,明确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流程等事项。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