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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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市委三届一次、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对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下实施意见。

2012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目标,以维护党的纯洁性为主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加强发改行风建设、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入治理乱收费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抓手,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加快发展“投资促进年”、全力推进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全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确保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生活锻炼,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二是加强组织建设,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把好党员入口关,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畅通干部出口关,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健全干部退出机制;三是加大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正反典型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加强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廉政准则》,整治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治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党内民主监督。

二、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围绕“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以及“投资促进年”战略思路,一是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改善民生、强农惠农、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贯彻实施市“十二五”规划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社会保障,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强化管理和稽查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四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领导考核与部门考核、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确保责任制考核全面真实准确。要认真疏理修订我委已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违反制度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坚持以民为本,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的监管。着力推进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招投标及工程履约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创新招投标监管机制,加大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深化效能建设,努力营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加大“庸、懒、散”问题治理力度,强化措施,解决“中梗阻”现象。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重点在行政效率、行政服务、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方面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环境建设;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公共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按照市政府“稳物价,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将继续深入开展对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涉农价格与收费、教育收费、银行收费以及市场价格行为等专项检查;四是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四、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制度,持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按照市委《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继续建立和完善发展改革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二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深化资源性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力争在今年6月前初步形成具有发改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五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权力的行使的监督,保证权力规范和正确行使。

五、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和日常国资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位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联系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齐抓共管,做到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落实抓得不力、工作不负责和严重失职、渎职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切实抓好责任分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将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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