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雅办发〔2011〕25号)文件,挂雅安市物价局牌子。其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全市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铁路、机场、航电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和发展协调,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综合交通项目立项工作。
(二)关于2014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做好项目评估调整,强化协调服务和建材价格监管,加强重建项目督促检查。二是强化投资拉动,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三是科学研判形势,深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升决策服务水平。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发展障碍。加快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稳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机制。五是强化产业支撑,优化产业工业布局,加快产业发展。六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强化节能减排工作。七是积极实施惠民政策,扎实推进民生工程,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八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三大建设”。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671.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6.95万元,其他收入2.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2.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7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6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4.58万元,医疗卫生3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发改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发改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生态示范试点市项目经费;铁路建设办公室工作经费;日元还贷项目经费和上年结转专项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