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雅发改收费【2014】30号)
市旅游局,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4〕746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4〕746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