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起工程招投标领域负面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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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级相关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警示作用,推动各类招投标市场主体依法参与招投标活动,现将近期雅安市查处的2起工程招投标领域负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四川熊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基新材料项目(一期)-保温包装工程采购项目4人串通投标被处以罚款。2024年7月,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线索反映孙某、徐某、陈某、杨某等4人在“四川熊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基新材料项目(一期)—保温包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经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立案调查,查明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孙某作为该项目招投标经办人员,与参与投标徐某、陈某、杨某3人共同实施了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孙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规定,徐某、陈某、杨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2024年10月28日,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孙某处以罚款12000元;对参与串通投标的徐某、陈某、杨某分别处以罚款10000元、8000元、5000元。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因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到岗履职被处罚款。在2024年全市工程招投标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发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宝兴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等三个打捆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到岗履职的行为,相关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第二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的相关规定。2024年7月30日宝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30000元。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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